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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因為你的誤解

把我拖下水

我想,我是生氣了

 

FB上時不時有些恣意的放話

大概是因為沒有勇氣針對當事人做回應

想要抒發,又怕破壞關係,不如罵些什麼,討拍成份居多

我不走這個路線

世界太亂太毒

我不必再弄得烏煙瘴氣

 

回來這裡,我可以狂放

 

再說一次

不要因為你的誤解

把我拖下水

 

我沒在FB放話

也沒跟誰說什麼

我想以我現在生氣的程度

我大概會用沉默對待你半年以上或更久

又除非你聰明到或細心到跟我道歉

死不道歉又轉移話題的人

就到這裡吧

 

 

或許錯的是我

不該對你主動關心

或許錯的是我

其實只要在你的討拍文中送幾個語助詞或表情也就夠了

或許錯的是我

對你的事太過認真

 

人生總有地雷

當被踩到時,總是會跳腳

之於你,作品被模仿,等同偷竊,我可以理解

我也是一個注重著作權的人

所以針對你的在乎

我也表現同等的在乎與關心

然而,對於你的"是否台北市的老師都一樣"這句話

我深深感到不受尊重

你的作品必須被尊重

而我的身份就可以隨便一句話質疑或詆毁?

那我可以說,你們讀博士的人都一樣有妄想症嗎?

我傳了一句"不好笑",再加晚安,想要句點一切。

但很顯然,你並不知道惹毛我

還火上加油加一句,

"國北教大也是你的母校"--再小縮小範圍補充我和偷竊者是校友

所以

你的結論是

我是台北市的老師又是國北教大的校友

所以我會和你的那位同學一樣,剽竊別人的智慧財產,做一樣讓你不屑的事???

再來

如果你怕截圖給我會怕我轉貼那又何必截給我(或任何人)

更何況

我轉貼她對你說抱歉的截圖有什麼意義

你到底把我想成怎樣的人了

竟然把我那和些你不屑的人歸為同類

1.誤解我和台北市的老師都一樣

2.覺得國北教大畢業的都一樣

3.覺得我會把截圖對話外傳

 

一個關心的夜晚

換來羞辱與失落

有必要嗎?

還好我的生活圈中沒有你

還有

你必須向我道歉

這是我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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