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今年暑假七月從北海道回來之後

就陷入人生的另一段魔鬼生涯

左有教學輔導教師的大研習

右有二十四張血淋淋的罰單追殺

放不下鏡頭的罰單,一週四張不客氣的來,連管理中心都問我怎麼了  

來的頻率是每個星期五一次來四張,

來了六週(誰能承受去管理處連續簽接罰單六次???)

八月十八日一通電話打去台北市停管處

講不到三分鐘承辦小姐就彷彿訓練有速要安撫市民的心理輔導師

馬上要我別氣,她願意幫我申訴

並且說,她會盡力,但她不保證。

過了三週後(這中間還來四張罰單喔..整個沒停)

維持原判...將將將將

意思是8875元一角沒少,要我乖乖繳

九月七日接到申訴駁回時整個不爽

一通電話打到台北市停管處

我把我的冤屈一併吐出

可能承辦小姐又有上過1999的研習課程

讓我一口氣啪啦啪啦說完,除了嗯嗯,沒有打斷任何話

她緩緩的勸我,不然就去消基會申訴中信業務疏失沒扣款

(我打去中信N次,除了確認他們是大鯨魚之外,也氣他們什麼都錄,就是找不到

他們聲稱我"去電說要取消代扣停車費"的那一段錄音)

天知道繳停車費有多煩人,去便利商店煩店員也太不厚道

店員是煮咖啡的好嗎..鬼才會打電話去取消代繳服務

人窮志不窮,人窮可不能沒鬥志

承辦小姐無法幫我任何忙.

意思是你反正再不繳又會罰更多(是嗎??)

我也不知哪來的理智,突然上網去找停車費的罰款事宜,

突然發現有一條,如果停車費逾期未繳,會收到一種叫做

催繳單的玩意兒

我突然有種看到曙光的感覺

我何時接到什麼鬼催繳單??

如果是寄到我之前的戶籍地

那麼我自己不住在那裡理虧

但我回想第一張罰單是2011年四月九日開始

而我2010年的10月已將戶口遷回福華路(已半年)

推理一下(我真的好像江戶川柯南上身)(其實這誰都會)

四月九日未繳的停車費必須在四月二十九日寄出催繳通知單(工本費50元)

戶籍地已遷回到福華路的我

卻沒收到任何掛號催繳

於是我第二天九月八日申請戶籍謄本準備背水一戰

保衞我的八千四百元(一張三百元共二十四張)

我連電話都不打

(怕失控)

直接將申訴的三大要點直接寫在戶籍謄本上

完全不管版面與美感

任我行的申訴書  

他如果敢不處理我就罵官僚,小市民要什麼文書形式,我又不是寫論文(又氣起來了)

就這個樣子傳真過去做第二次申訴

然後覺得好累,

九月二十一日那天收到公文

說..."因台端所附之戶籍謄本之遷居一事,本處以便民為原則...巴拉巴拉"...

還好當年我有修應用文,看得懂那些文謅謅的文字

就知道保住那八千四百元

惟工本費不得免...好啦一張五十元, 二十四張一千二,明白

第二天立馬衝到石牌繳款銷案

停車費第二張明細  

只可惜事件的甩尾太快

幸福來得太突然

來不及留下公文美麗的身影

繳完停車費和工本費後

公文被停車場的工作人員一併收走銷案

我事先沒有影印留底

突然覺得那張宣告我窮鬼申訴成功的勝利書沒有留著

很可惜哈哈..

不管如何省了一筆錢

窮鬼我比什麼都開心

前幾天還在想誰欠我錢

薪水還要一個星期才有O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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